二、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①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②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③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④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相关工作经历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相关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06年年底。 (三)凡符合造价工程师考试报继跫模以凇对旒酃こ淌χ匆底矢裰贫仍菪泄娑ā废路⒅眨?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①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②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③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四)根据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文件精神,自2005年度起,凡符合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相应专业考试。香港、澳门居民在报名时应向报名点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三、考试科目、考试成绩管理 考试科目: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或安装)、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滚动周期为两年,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执业资格;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
四、考试时间 200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14、15日举行。各考试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时间 科目 2006年10月14日 09:00-11:30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14:00-17:00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2006年10月15日 0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或安装) 14:00-18:00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三)非首次报考且报考专业不变的人员,可在下列两种方法中任选一种方法报名: 1、网上报名:2006年6月份(具体时间届时请关注通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按照网上的要求直接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手续。 2、现场报名:2006年6月份(具体时间届时请关注通知)开始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提交《申报表》,并用A4纸下载打印,按规定贴好本人近期二寸(34mm×45mm)免冠照片一张。报名时,持《申报表》、身份证明原件、上一次考试的准考证或成绩通知单,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到报名点办理报名和缴费手续。 (四)凡已按照规定办理报名手续的报考人员须于2006年9、10月份(具体时间届时请关注通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持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明(网上缴费人员还须持《申报表》),在准考证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考试报名的同时办理考试大纲征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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